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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及时有效预防、控制大型体育竞赛和群众性体育活动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负面影响。

  1.2编制依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治安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大佬们都在玩{精选官网网址: www.vip333.Co }值得信任的品牌平台!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封开县行政区域内举行的各级各类大型体育赛事和群众体育活动。

  1.3.1大型体育赛事

  大型体育赛事是指经县政府或市体育局以上批准,在我县内举办的具有一定规模(参赛运动员达到100人以上或观众达到1500人以上)的全省、全市及全县性综合和单项体育比赛。

  1.3.2大型群众体育活动

  大型群众体育活动是指经县政府或省、市体育局批准,参与群众达到一定规模(参与者数量达到200人以上)的群众性体育活动。

  1.4突发性事件主要情形

  (1)体育活动场所发生火情和发生突然断电情况;

  (2)体育活动场所出现拥挤、起哄、混乱、踩踏情况;

  (3)体育活动场所交通堵塞情况;

  (4)体育活动(比赛)出现的食物中毒及伤害事故情况;

  (5)体育活动场所出现非法活动或其它突发事故。

  1.5工作原则

  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应当遵循居安思危、科学前瞻、以人为本、高效实用的指导方针。坚持政府主导、统一指挥,层级负责、属地管理,按照“谁主办(管)、谁牵头”、“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协作、规范有序、资源统筹、信息共享、反应迅速的工作机制。

  2.组织指挥体系

  2.1组织机构与职责 内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运行及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任务;研究、解决和处置突发事件中的重大问题;配合承办地人民政府做好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相关工作,随时向县政府报告情况;与宣传部门及新闻单位沟通,确定对外新闻发布的口径、时间及方式。举办地人民政府负责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领导工作。

  2.2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1)领导机构。县体育局成立大型体育赛事和群众性体育活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副组长:县体育局长

  机构成员主要包括:宣传、财政、公安、卫生、交通、气象、信息、通讯、武警、电力、供水等部门。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体育局。

  (2)各部门主要职责

  宣传:负责应急工作对外新闻发布、舆论导向。

  财政:负责应急工作中的经费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安排应对突发公共事件重大基建项目。

  公安:负责突发事件中火灾事故、治安保障、交通管制和抢险救援工作。

  卫生:负责应急工作中的卫生防疫、食品和饮用水卫生监督、受伤群众及抢险救援人员的医疗救治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交通:负责应急工作中的公路交通保障工作。

  气象:为大型赛事、群体活动以及应急工作提供气象和水文等信息。

  信息:负责应急工作中的信息保障工作。

  电信:负责应急工作中的通信保障工作。

  武警:参与抢险救助,协助维护应急工作中的社会秩序以及消防保障工作。

  电力:负责应急工作中供电设备正常或恢复使用。

  供水:负责应急工作中供水设施正常或恢复使用。

  (3)指挥机构。成立大型体育赛事和群众性体育活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县政府分管的副县长

  副总指挥:县体育局长

  成员:成员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

  指挥部办公室下设应急工作小组:

  现场记录组、社会协调组、行动保障组、信息报送组等。指挥中心设县体育局。

  2.3运行管理机构

  在承办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运行管理机构,即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组委会具体负责当次活动应急工作预案的制定、预防预警信息的收集整理、综合分析,信息的上传下达和发布,调查、评估突发事件原因,汇总应急工作情况,整合有利资源,协调工作进程,授权现场指挥机构进行应急处置工作。

  2.4现场指挥机构

  在组委会的授权下,举办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与承办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的场所(单位)成立现场指挥机构。

  现场指挥机构具体负责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预防预警信息的采集和传送;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快速处置和控制突发公共事件;及时向组委会和领导决策机构报告情况,并根据事件态势,提出解决方案和需要协调调用的资源等。

  2.5求援和保障机构

  以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承办地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为主体成立救援和保障机构,主要包括财政、公安、消防、交通、卫生、气象、通讯、电力、供水等部门。救援和保障部门根据应急工作任务要求,针对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中可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需要,研究制定相应的应急工作预案,调配可用资源,提供应急保障,落实救援保障措施,全力配合组委会和现场指挥机构的工作,迅速组织实施应急救援保障工作。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防预警

  ⑴审批登记。举办体育竞赛或群众体育活动,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国体育竞赛管理办法(试行)》和《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治安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实行严格审批登记。

  ⑵安全保卫。组委会下设安全保卫部,安全保卫部在组委会授权下具体履行安全保卫职责,负责制定和部署安保方案、应急预案、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措施。组委会负责人为安全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

  ⑶信息员。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应根据自身特点在治安、保卫、消防、交通、气象、公共卫生、场地设施安全等方面分别确定专职信息工作人员,负责相应领域内预警信息的采集和汇报。

  ⑷信息采集。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具有参与人数多、社会影响大、人流密集等特点,组织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要具有信息采集的能力和条件,建立并完善预警信息工作网络和信息采集工作制度。

  ⑸信息分析与风险分类。根据活动的特点、规模、规格及风险程度(即: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对社会的危害及负面影响),确定和发布预警信息类别。各级体育主管部门、活动主办和承办单位、公共体育场所负责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的信息采集、整理、归类并传送活动组委会,组委会集中相关信息进行分析并确认。

  预警信息分类:

  I类(特别重大的体育活动):如综合性运动会、涉外重大体育比赛或人员密集、规模庞大的群众体育活动相关信息。

  II类(重大的体育活动):涉及使用枪支、弹药、危险化学品和高危环境条件的体育活动相关信息。

  III类(较大的体育活动):具有一定规模的综合性或单项体育活动相关信息。

  IV类(一般性体育活动)规模较小的体育活动,如非热点项目单项比赛或人员活动相对分散的群众健身活动相关信息。

  领导和决策。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县体育局成立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体育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指挥本级和监督检查系统V类(关联信息):在境外举办的有可能对我县造成重要影响的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的有关信息。

  ⑹信息报送。预警信息按应急工作组织程序逐级汇报,报送信息要及时、准确、客观、真实,保障应急工作信息在应急体系和指挥机构中正常运转,对重要的突发事件情况信息要随时报告,县体育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接报后要适情及时报告县政府。

  3.2预防预警行动

  ⑴行动方案。组委会认真履行应急工作职责,按照本预案工作原则和要求,督促参赛组织和体育场馆(单位),落实安全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配合赛区公安、卫生、体育等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可能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⑵行动重点。防范大规模观众骚乱,防范人员踩踏伤亡、防范爆炸、防范火灾、防范建筑物倒塌是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预防与应急工作的重点。

  ⑶场所设施。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的场地、建筑、通道、设施、环境必须符合国家公安、消防、卫生有关安全要求,保障人员紧急疏散和抢险、救援工作的应急需要。

  ⑷协调运行。根据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可能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及特点,组委会组织协调有关方面认真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对各项应急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保障应急组织人员到位、措施有力、救援物资充足。

  ⑸预警支持系统。组委会要重视和加强安全预防预警服务系统的建设,尽可能地运用先进技术,建立快捷通畅的通讯网络,使信息的采集、传送、反馈和确认等程序简捷迅速。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⑴等级分类

  根据本预案适用范围,按可能突发公共事件的风险和危害程度分级(即:事件的性质、规模、态势、行为方式、激烈程度、危害和需要采取的应对措施),由高到低分为四个等级:

  I级:出现大规模密集人员踩踏伤亡,或爆炸、火灾、体育场馆倒塌,或恐怖分子袭击、绑架人质等造成15人以上死亡的特别重大事件,组委会须立即通过应急办公室迅速启动应急工作预案,并立即向承办地人民政府和省体育局报告,省体育局应迅速核实情况,指导、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将处置情况上报省政府。

  II级:出现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或枪支、弹药遗失和危险化学物品泄漏等造成5人以上15人以下死亡 的重大事件,组委会立即通过县应急办公室迅速启动应急工作预案,并及时向承办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体育主管部门报告,县体育局应随时掌握情况、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大佬们都在玩{精选官网网址: www.vip333.Co }值得信任的品牌平台!

  III级:出现群体性事件、造成5人以下人员伤亡等较大事件,组委会迅速启动应急工作预案,并立即向承办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体育主管部门报告,省体育局掌握信息、了解处置情况。

  IV级:出现人员受伤、被困或10人以上食物中毒等事件,组委会立即启动应急工作预案,并及时向承办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体育主管部门汇报。在当地政府统一组织领导下,积极开展处置工作。

  ⑵响应程序

  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程序,按逐级负责、属地管理、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各级响应要做到组织严密、快速反应、措施果断、稳妥处置。

  在应急响应的同时,要注意突发公共事件可能产生的关联事件,并争取提前对涉及领域和有关部门发出预警信息,以避免次生、衍生灾害事件的出现。

  4.2通讯

  ⑴器材配备。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应配备良好的通讯器材设备(电脑、电话、传真、网络宽带、步话机等),备用通讯方式为移动通信设备。

  ⑵相关资料。建立完备的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应急工作组织机构、指挥系统、通讯系统等相关资料,内容包括:组委会组织机构名单、值班联系电话;政府有关部门联系电话;组织应急救援人员联系电话;外部救援单位联系电话;主要项目管理机构应急咨询服务电话;体育场馆简介、平面布置图示、重要基础设施分布简图;人员疏散和逃生路线、安全导向标志;消防设施配置图;相邻环境、周边地区单位、住宅、体育场馆附近交通道路图示等。

  ⑶通讯方式的公布。应急工作通讯簿应配发给每个组织机构和指挥层次,其中安全保卫负责人的通讯方式要印在赛事活动的秩序册上或在体育场馆的明显位置公布。

  4.3信息报送

  ⑴常规信息。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或体育场馆在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方案时,要明确常规信息、现场信息采集的范围、内容、方式、传输渠道和要求。以及信息分析和共享的方式、方法、报送及反馈程序。

  ⑵涉外信息。突发公共事件中伤亡、失踪、被困人员有外国人或港澳台人员或对境外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承办单位应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体育主管部门报告,经有关部门批准后,通过有关渠道在24小时内向有关国家和地区的有关机构(包括派队参赛的单位或协会)进行通报。如需要国际救援,须按国际有关规定进行。

  4.4指挥和控制

  ⑴统一指挥。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指挥与控制工作要坚持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的原则,认真执行报告、请示制度和预案确定的决策程序,各级组织机构内部成员单位工作任务要明确,每一级要有确定的负责人,现场指挥工作要扁平化,减少环节,指令准确无误,组织行动迅速,各方配合协调,应急处置急而不乱、快而有序。

  ⑵现场指挥。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现场指挥要以属地化为主,举办地人民政府授权有关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⑶应急负责人。举办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场馆(单位)法人代表或主要领导为应急负责人。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负责人须向举办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经举办地人民政府负责应急工作的部门授权,被授权人启动本级应急预案,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应急保障和应急处置工作。

  4.5医疗卫生

  在举办规模大、周期长、参加人数多的体育赛事、群众体育活动前,体育主管部门要主动与当地卫生主管部门联系,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制定医疗保障方案,落实卫生医疗具体措施,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能快速、高效、有序地进行医疗救治和卫生应急处理,保障活动期间人员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4.6安全防护

  ⑴危险目标与危险区。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中突发公共事件时,现场指挥机构要在第一时间内快速反应,准确判断事件性质,确定危险目标和区域,划分危险区和安全区,迅速设立隔离区(带),部署和实施应急保障方案,采取果断安全措施,对在危险区域的人员及重要物资进行紧急施救。

  ⑵群众人身安全。处置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中突发公共事件,首先要保证群众的人身安全。疏散现场群众要按照预案规定的安全方式、方法、路线进行,要有专人指挥和引导,积极维护和保障现场秩序。对身处危险区域的人员须采取紧急救援措施,实施救援的同时要注意掌握现场人员情况、及时清点人数,防止遗误。

  ⑶应急人员安全。按照应急预案任务分工,应急工作人员进入和离开事件现场要严格遵守安全规定和应急处置程序,服从现场指挥调动,有组织、有秩序地开展工作,避免或减少应急工作人员出现伤亡事故。在有火灾、爆炸或毒害性危险的现场环境区域,须有安全保障措施,应急工作人员防护装备和器材应达到防火、防爆、防毒、防化安全要求。

  4.7社会力量

  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工作社会力量的参与,应根据应急工作的事件需要,由地方人民政府决定。按有关规定和组织程序进行动员,明确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工作的范围、方式和任务。

  4.8调查与评估

  突发公共事件的起因调查与检测、损失与影响情况和应急处置效果的评估是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的既定程序,组委会负责调查评估的组织机构在对事件进行全面调查的基础上,依据公安、司法勘查认定和专业部门技术鉴定,综合事件的起因、发生及终止情况,作出客观、真实、全面的调查评估报告大佬们都在玩{精选官网网址: www.vip333.Co }值得信任的品牌平台!。

  4.9新闻发布

  有全国性影响的重大体育赛事和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县委宣传部和县政府新闻办负责组织协调。

  4.10应急结束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事件的应急工作应确定事件结束的指标,符合结束指标时,人民政府授权有关部门宣布应急工作结束,积极恢复事发地正常的社会治安秩序,提供公开发布相关的信息。

  5.应急保障

  5.1基础保障

  组委会应与财政、气象、通信、电力、供水等保障部门协调确定应急工作基础保障方案,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必备的资金和物资保障。应急工作所需资金须列入体育赛事活动经费预算,按分级负担原则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主办、承办体育赛事活动的部门(单位)须明确和落实应急工作专项保障资金,建立严格的应急保障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保障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审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应急工作专项保障资金的审计监管工作。

  5.2救援保障

  组委会应与财政、公安、武警、交通、消防、气象、卫生防疫等部门协调确定救援工作保障方案,根据不同类型突发公共事件的特点确定所需的人员、设备、物品、交通运输工具,落实应急队伍、应急物资装备、应急处置保障措施。

  5.3技术保障

  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需要成立专家组或咨询组。

  5.4交流、培训

  ⑴公众信息交流。组委会应在最大限度上公布有关信息,包括接警电话、相关责任部门名单、应急法律法规、防险避灾和自救互救常识等。

  ⑵培训、演练。组委会应根据常见和可能突发的事件性质特点确定应急救援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地演练,提高协调配合、快速反应、应急处置技能和整体作战水平。

  6.后期处理

  6.1善后处理

  组委会应根据事件特点确定善后工作程序,成立善后工作小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结束,善后工作小组专职处理人员安置与补偿、污染物的清理、社会救助物资的管理与监督、应急人员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等善后工作事项。

  6.2总结报告

  组委会应在应急工作结束后综合各方面的情况形成总结报告,全面查清事件起因,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建议。

  7.预案的管理与更新

  7.1预案的制定

  本预案主要从总体方面进行了概述。各项体育赛事或大型群众体育活动的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以及每个公共体育场所要根据本预案确定的原因和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分专项制定具体详细的应急预案。

  7.2预案的更新

  县体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以保证预案的前瞻性和科学性。举办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的有关部门要注意了解突发公共事件的新种类、新变化、新特点以及应急措施的新技术、新方法等,并能结合自身情况,举一反三,不断完善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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